世界因女性而美丽,家庭因女性而温馨。尊重女性,关爱女性是社会文明的标志。邪教组织却屡屡把罪恶的黑手伸向无辜的女性,使她们饱受摧残,深受其害。在第116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控诉邪教的滔天罪恶。
“圆满”——让女信徒丧命
“圆满”邪说是“法轮功”最具欺骗性的谬论之一,让许多女信徒丧命。在李洪志“放下生死”的诱骗下,一些女弟子自残自杀。2000年5月13日,河南一位叫曹某(化名)的女弟子,因痴迷“圆满”,给母亲留下了一封遗书后,带着儿子一起自焚。遗书上说:“妈妈:我现在已经修炼成佛,女儿要先走了,我要带着儿子一起飞上天堂,儿子和我一起去享福去了。”曹丽带着她的“圆满”梦走了,却给亲人留下了无尽的伤痛,也给世人留下了无限的沉思。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关某(化名)为了“圆满”“白日升天”,实施所谓的“除魔”,竟当着几十人的面,亲手将自己的女儿,不满9岁的戴某(化名)活活掐死。女“法轮功”弟子林某(化名)、温某(化名)为“度人”升天,在陕西省咸阳市的一家小旅店中,将一名女服务员残忍地勒死。“全能神”用残忍的手段,肆意伤害女信徒和反对邪教的其他妇女。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经有2200多人成了李洪志“圆满”说的殉葬品,其中女信徒超过一半。
“去情”——让女信徒失家
李洪志说:“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情欲”是修炼的羁绊,圆满的障碍,如果执着情欲,不仅修炼不好,而且上不了层次。为此,“大法弟子”为了达到最高境界修炼圆满,不再尽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有的不再过常人的夫妻生活,甚至抛弃家庭。北京市怀柔区薄某(化名)修炼“法轮功”后,阻止受伤的爱人到医院治疗,被爱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薄某(化名)不知问题的严重性,反而认为这正是上“层次”、实现“圆满”的好机会,毫不含糊地选择离婚。如今,薄某(化名)醒悟了,也后悔了,独自一人在外面租房住,饱受孤独与风雨的折磨。河南省南阳市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田某(化名)和他的妻子王朋,从1997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很快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他们夫妇尽管同为“功友”,但相互仇恨,都认为对方“层次”不够,是影响自己“上层次”的障碍,最后竟为此离婚。
“传教”——让女信徒失踪
一些女信徒受邪教的诱惑,与其家庭成员不打招呼,专职外出传播邪教,一去几年,与家里失去联系,成为长期失联人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据反“全能神”联盟网站消息,仅2013年到2015年初,陕西省渭南市某县就有8名妇女受“全能神”的诱惑离家出走,平均年龄51岁,年龄最大的77岁,最小的31岁。本来这些失联的女性,只是普通的家庭成员,爱子女,恋家庭,但在信奉邪教后,就泯灭了对家庭的亲情。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原痴迷者李某(化名),丢下年仅两岁的女儿,外出4年专职传播“法轮功”,年幼的孩子整天哭着找妈妈;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马安山村谢某(化名)的妈妈,痴迷“全能神”外出“传福音”,杳无音信;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全能神”信徒刘某(化名),丢下两个不满十岁的儿子离家“传福音”,至今未归;黑龙江省安达市某乡村妇女王某(化名),加入“全能神”后,经常不回家,后抛下丈夫刘某(化名)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
“双修”——让女信徒失尊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从年轻到年老,从境内到境外,存在生活作风问题,年过六旬后被曝出包养多名“神韵艺术团”女演员的丑闻。李洪志鼓吹:“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作男女双修。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在“双修”邪说的蛊惑下,一些女信徒失去了应有的尊严。河南省安阳市女“法轮功”成员刘某(化名)与表姐夫“双修”,生育一子;河南省男“法轮功”人员赵某与李某等10多名女信徒,在驻马店市集体“双修”被抓获;重庆市九龙坡女“法轮功”成员李某,被功友张某(化名)“双修”后导致终身不孕。“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热衷“双修”,鼓吹“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以迅速提高修行”“增强法力”,引诱、胁迫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甚至连未成年幼女和其他晚辈亲戚的媳妇都不放过,致使十余名女性为其生下孩子。
“灵床”——让女信徒失节
很多邪教教主为了满足个人淫欲,以“过灵床”为名,欺骗、奸淫女信徒。受邪教蛊惑胁迫,有的女信徒除奉献身心外,甚至奉献自己的女儿,任由教主奸淫,身心蒙受屈辱。“主神教”头目刘家国与78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其中不少是未成年人,最小的仅12岁。刘家国被抓获后交代,他先后以诱骗和胁迫的手段奸污女信徒27名,其中包括两个不满14岁的幼女,并有6人为其生下6名子女。“全能神”教主赵维山大肆宣扬“过灵床”,宣称凡是与其“过灵床”的女信徒都会受到“恩泽”;并采取让女信徒勾引男性的方式拉人入教。赵维山喜欢“过灵床”,不仅精心包装“情妇”杨向彬为“女基督”,供他这个“大祭司”淫乐,还在“全能神”的组织结构中,设立小组、小排,各排各组均安排一位美貌女信徒供该层“男负责人”享用,并美其名曰“过灵床”。“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多次告诉女弟子,“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以成佛”“可以迅速提高修行”“能增强法力”。他还告诉女弟子,“有益女性身体”,引诱、胁迫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有多名女弟子为其堕胎,其子女多达十几名。还有女弟子揭露,“几乎所有女弟子都与其发生过关系”。为了掩盖自己的淫行,吴泽恒经常给女弟子购买高档衣服,给女弟子堕胎费、封口费。
“蒙召”——让女信徒失身
邪教组织的头子们口口声声行善积德,可实际上他们却流氓成性,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借“蒙召”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被立王”教主吴扬明,编造“蒙召”邪说,将《圣经》中的“蒙召”解释为女信徒与他发生性关系。吴扬明以“神”自居,要求信徒“肉体崇拜”,把身体献上,以“赤身裸体迎接神”“与神合二为一”为由,欺骗女信徒与自己发生性关系。他还规定受“蒙召”的女信徒,未婚的不准再结婚,已婚的不准再与丈夫同床,因为其肉体已属“神”,不再属于凡人了,要专心侍候“神”。据查,吴扬明以“蒙神恩召”为名奸淫女性多达100名。仅1993年,在徐州一地就有七八十人之多,其中最小的女孩才12岁。“主神教”头目刘家国创立“主神教”前,是“被立王”成员。刘家国见色起意,效仿吴扬明创立了“主神教”,也以“蒙召”邪说控制女性,以满足自己的淫欲。1995年12月,刘家国在一女信徒家,点名要“蒙召”该信徒年仅16岁的女儿。1994年6月21日,刘家国以“命定”通“圣灵”为名,引诱、骗奸13岁的幼女小玉(化名)。1994年6月,刘家国以同样的方式奸淫了另一名未满13岁的幼女,并使其怀孕生下一子。
“奉献”——让女信徒失财
邪教有很强的欺骗性,它们或者打着宗教信仰的旗号,或者披着“真善忍”“强身健体”“心灵健康”等外衣,实际上干的是骗财勾当。它们将信徒变成聚敛钱财的工具。北京“法轮功”女信徒田某(化名),把家中积攒几十年的40万元全部“奉献”给了“法轮功”,而她家人的日子却过得十分艰难。“全能神”教主赵维山许诺信徒,“只要交上”“奉献金”,“‘神’就能保证她们不得病,远离灾难。”在他的蛊惑下,很多女信徒为求平安,不惜倾家荡产上交“奉献金”。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五石埂村胡某(化名)“献金”18万元,山东省诸城市龙都街道谭家庄的董某(化名)和家人先后上交“奉献金”53万元,河南省开封市大马乡陈某(化名)上交“奉献金”21万元。“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大凡招收弟子,都要收取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拜师费”。据一名女弟子回忆,她拜师当天除了花1000元买僧衣,还给师傅包了一个6699元的红包。“菩提功”教主狄玉明,也曾于2013年收取唐山一名女弟子一次性“奉献”的300万元。这些钱财来之不易,是全家几十年辛苦努力的结果,但在邪教的引诱下,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将其“奉献”出来,给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灾难。
邪教对妇女的危害最大,伤害最深。全社会和广大妇女应当行动起来,愤怒声讨邪教的罪恶,揭露邪教的罪行,让更多的妇女远离邪教,脱离邪教,用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美好的明天。(湖北省反邪教协会 东方子)
编辑:亚亚
终审:曙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