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篇:怎样看发功杀灭细菌的报道?
作者:张洪林   来源:薄荷茶社   日期:2025-11-04

当我在国内率先以很简单的不需要高精尖仪器的阻断暗示和利用暗示的实验,证明了“发功”“发外气”形式治病的实质是心理暗示,并通过报刊将这些观点第一次传向气功界和社会以后,不少人向我提出各种疑问。

一种质疑说我实验中阻断暗示后气功师就失灵了,是因为气功师层次不够,说我没有找到真正高层次的气功师。我想答复的是,这是不需要我费劲做实验的事情,而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事情。是信仰者、提出者、肯定者推举出你们认为最有水平的气功大师,接受科学验证鉴定,来向世人证明和肯定的事情!这是不可本末倒置。

另一种自认为最有分量的质疑说,人有心理可以接受暗示,然而细菌、水分子等并没有心理,你怎样解释海军总医院副院长冯理达的实验结果——气功师发出的“外气”可以随心所欲地杀死或增殖细菌?你怎样解释清华大学和严新的实验结果——“外气”可以改变多种物质的分子结构?这两个在外气界人人皆知的伟大结果是非常鼓舞包括一些著名科学家信仰外气者们的人心的。因为这些结果等于为外气具有物质基础提供了现代科学实验的依据。不夸张地说,这种实验结果如果有一个是真实的,能经得住科学验证,去申请获得一打(12个)诺贝尔奖都绰绰有余啊!下面,我就给大家一个一个来曝光内幕。

先看关于冯理达的报道。冯理达是留学苏联的博士,时任北京海军总医院副院长,世界医学气功研究会副理事长,国际气功科学联合会副主席。那些耀眼的权威头衔,也非常容易让人对其言行难以怀疑。多年来她从细菌开始到肿瘤细胞等,做了大量的“外气”生物效应的实验报道。她发表的论文甚至证明了给手帕和针灸针发上外气,这个手帕和针灸针都格外增加了治病的作用!以她做的细菌实验为例,报道说在外气师不同意念的作用下,外气师发出的“外气”既可杀灭细菌,也可使细菌增殖。

我综合分析了一下情况,认为她的这个外气对细菌作用的实验,我有条件进行重复实验验证。我首先找到了冯理达请去做这个实验的外气师包桂文先生,与他进行友好交谈。询问他如何知道自己发的外气有杀灭细菌和让细菌增长繁殖的作用?包先生很朴实,告诉我们说,他以前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个本事,只是冯理达请他去做实验,然后告诉他说自己有这个本事了。我接着询问他,可否到我们单位也做一下这个实验啊?他很爽快地答应没有问题。

朋友可能问,我为什么一定要请他呢?一方面是科研规范有要求,一个实验要保持条件一致,避免出现不同条件的实验设计。在这个具体的细菌实验中,如果我请了其他外气师,重复不出冯理达那样实验结果的话,冯理达可能会说是我请的外气师水平低,所以不成。为了避免这一点,只要有可能,就一定请同一个人以避免口舌是非。

包先生答应了,我就立刻到我们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也就是我国第一个生理学医学诺贝尔奖获得者屠呦呦研究员的工作单位,找到药化二室的几位细菌学方面的专家,请他们承担选择细菌和培养细菌的专业性工作。虽然我在大学时也学习实习过通过培养皿培养细菌的操作,但也是要避免届时被冯理达说我不是细菌学方面专家,我的操作没有专业可信性。药化二室的几位科研人员也是非常爽快地答应配合,因为他们也十分好奇人体的外气是否真的对细菌有作用。

实验那天,我安排了我研究室的研究生坐着我联系好的专车,去包先生家里接他到中药所药化二室的细菌实验室。我亲自询问包先生身体精神情况怎么样,他神采奕奕精神抖擞回答说一切正常,然后实验就开始了。

实验设计分为3组,第一组是空白对照组,就是不发功组,第二组是外气师意念杀死细菌组,第三组是意念让细菌不断增长繁殖组。专家们慎重地每组重复了多批实验,最后实验结果揭晓后,遗憾的是没有出现一批细菌格外被杀灭或增殖的结果!三个组细菌培养生长的菌落没有差别!国内其他单位也有人重复过细菌实验,也未发现异常变化。面对外气师相同、细菌相同,只是实验地点不同、实验主持人不同,结果就大相径庭的两个实验,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海军总医院在实验过程中进行了不符合科学规范的操作,我把它定义为弄虚作假欺世盗名。

有的人可能为她辩解说,实验允许由于没有控制好条件,出现失误或者假阳性结果啊!我同意这个观点。但是,冯理达的实验绝不是这种情况!为什么,因为她不仅做了细菌实验,还做了癌细胞、蛋白电泳等多种这类实验,结果都是那种神奇的结果,甚至她发表的论文还有给针灸针和手帕发上外气都有显著的治疗疾病作用!这么多一致的结果绝对不是偶然失误可以解释的!

我曾经数次通过报刊公开呼吁对方能允许我们前去观察他们的成功实验,或请对方来我院重复出他们的实验结果,遗憾的是一直未有反应。也不是绝对没有反应,冯理达专程来找我们傅世垣院长做工作,希望院长通过行政手段让我闭嘴。傅院长告诉我说,他告诉冯理达,你们这是属于不同学术认识,不可动用行政手段。试问,冯理达多年来发表的这样的“外气”生物效应报道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进行的其他实验报道还存在可信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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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亚亚

终审: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