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篇:怎样看严新与清华大学的外气实验?
作者:张洪林   来源:薄荷茶社   日期:2025-11-25

在所有“外气”效应的实验中,影响面最大的、堪称举世皆知的,要算1987年以来,以清华大学名义发表、由清华大学气功科研协作组李升平等专家与严新合作进行的“外气”改变多种物质分子结构等实验。这一报道成了证明外气存在的最权威的“科学依据”。由于清华大学在国内外的权威性,也由于包括几位著名科学家、学部委员只听结果,不加审查,就轻易相信并表态支持,或写信介绍给报刊发表,以“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人的成就”。加之上述报道经各种报刊转载,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大的社会轰动。严新本人以及参与实验的专家也因此出了大名。严新更被誉为“现代济公”,到处走场报告,迅速暴富,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

许多人以清华大学以及支持这一报道的名人们的权威性作为依据,对我不相信世界著名学府的实验结果和著名科学家的态度进行批驳。假如实验结果真像宣传的那样,确应是科学史的重大突破,然而据我本人约同《健康报》记者先后三次去清华大学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并非如此!

请看在我们调查后,清华大学科研处长代表清华大学发表的郑重声明:“实验既没有提出过鉴定申请,也没有组织过专家评审、测试,更未经过成果登记。”“这些研究与清华大学无关,也根本谈不上是一项成果。”“我校并未成立过所谓七个系和部门的气功科研协作组,也从未批准成立过气功研究所。”(见1989年4月13日《健康报》头版)

再请看了解那些实验情况并曾经参加部分实验的清华大学生物系主任赵南明教授向我们披露的鲜为人知的内情。赵教授讲:“据我所知,清华大学气功协作组是校工会所属群众进行气功锻炼的组织。我校从未成立过跨系的气功研究组织。

赵教授介绍,气功协作组组长找到我,说严新要来清华做实验,希望合作。我答应了,但提出两个条件:一、实验程序由我们设计,样品、制剂由我们准备;二、发表文章需经我们同意。严新来后,我们做了液晶相变、小牛胸腺 DNA紫外光谱吸收等几个实验,但当时整个程序较粗糙,没有恒温控制,没有温度曲线对比,而且实验由严新一人做,仅重复三次。

对于气功研究,我认为应从简到繁,先观察气对分子是否有影响,然后是细胞、动物,最后是人体。专家听后,就和李升平商议,做激光拉曼实验。其实他们过去均未研究过拉曼,他们找我的一位在职研究生一起和严新做了这个实验。据该研究生说,实验做得不够精确。按国际惯例,要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水平,应进行双盲实验,对实验程序设计、重复性等也有严格要求。因此,当专家问我严新实验结果可否发表时,我说,现在作结论为时太早……。

没想到在我出差期间,专家将三篇文章合成一篇发表,而且未经我们同意,将外气在远距离(6公里外)有作用也写入论文。我知道后非常生气,批评了他们这种不谨慎的做法。后来,在兴城全国气功会上,专家以清华大学气功协作组的名义(这时他已离开清华)作了“小牛胸腺DNA紫外线吸收”的报告。《光明日报》头版对此作了报道,而李升平因为署名问题与专家闹矛盾,李又以气功协作组组长的名义接见《中国青年报》记者,《中国青年报》头版刊登了李的文章,李还受到有关领导接见,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为此,我系早在1987年9月就给学校党委和科研处写了报告澄清此事。但李升平并未引以为戒。此后,他还多次在国际国内各种刊物上发表气功研究的文章,其中,以气功外气对2000公里超距离物质作用的实验研究影响最大。至于气功外气在2000公里以外能否对分子产生作用,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科学常识去判断。对这个实验,我们至少可以提出两点质疑:一、论文实验数据中温度精确到了0.01度,但在清华根本找不到一个室温能控制到这个水平的实验室。同时,实验报告中也没有给出实验误差。二、对照样品和实验样品在2000公里外相隔仅100米,连激光也难以准确分辨。退一步讲,如果真有此重大发现,也需经其他实验重复验证(见1989年4月15日《健康报·情况反映》)。”

此外,清华大学化学系主任宋心琦教授还介绍了专家在其实验室进行的实验中,存在严格规定必须用离子水取样的要求下,自作主张改为用自来水取样的严重违反科研要求的情况。因为,用精密仪器检测,两管自来水之间本身就会因所含杂质量不同而有差别,他们竟能将这种差别说成是“外气”引起的。

至此,严新等人的“外气”能改变物质分子结构的完全不符合科学规范的神话已昭示于天下了。这样的“外气”报道,难道也值得相信吗?曾经相信、支持、传播这个报道的人们,难道不该从中悟出些更深刻的道理吗?1989年我将在清华大学调研的结果通过报纸发表后,给欺世盗名的严新以极大打击,他的日子从此不好过了,1990年跑去美国。

科学是严肃的、老老实实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气功发展将给那些只为捞取个人名利、将“外气”研究的波澜掀动到今天这种地步、给气功的声誉和发展以及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极少数人记下很不光彩的一笔,并将永远地留在气功史册上。


编辑:亚亚

终审: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