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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举报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有奖!
作者:   来源:薄荷茶社   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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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鼓励公民和组织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3月20日,湖北省孝感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通告,面向社区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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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一)组织、策划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的;(二)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三)制造、经营、传播、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的;(四)通过网络、手机上传、下载、传播邪教信息;(五)在居民区、街道地面、公园、广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和树木、墙体、电杆等物体,以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横幅、条幅、标语,或以抛洒、投掷、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的;(六)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七)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八)组织、利用邪教骗敛钱财的;(九)到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拉拢信众信邪教的;(十)其他非法宗教活动或疑似邪教活动的。


举报方式:(一)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二)信件举报:邮寄至属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务室,属地党委政法委。(三)当面举报:到属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务室,到属地党委政法委提供线索。(四)网络举报:可关注属地党委政法委、公安局公开的网络举报邮箱。


群众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请告知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反馈处理结果、奖励事宜。


本通告的奖励对象是指对孝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行举报,或对预防、发现、制止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起到直接作用的公民和组织。


奖励对象不包括全市政法干警(辅警除外)。


奖励标准:(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奖励人民币100元至1000元。(二)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视情形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奖励:(一)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被查处的;(二)举报线索已进入行政处理或刑事立案程序的;(三)举报人已因该举报事项受到过相应奖励的;(四)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五)举报的违法事实与线索已被政法机关掌握,或已由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和披露的;(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情形。


奖励原则:(一)对举报的涉邪教线索,查证属实后,由属地党委政法委在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30日内发放。(二)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依据举报时间先后,给予首个举报人奖励;其他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破获案件有直接帮助的,酌情给予奖励。(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同一案件进行奖励。


编辑:暄暄

终审: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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